离婚判决书中,因女方不要房产而未写房产归属男方,可男方出售此房过户时房屋交易所说:必须要女方办理委托书委托人到现场申明放弃方能办理过户,因离婚多年且离婚后女方去了国外,此委托书实难办理,请问一,能否申请法院修正以前的判决书,补上房产归属男方的文字内容。二,能否凭父母为儿子购房的凭据证明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达到过户的目的。我是重庆市南岸区的有律师能帮我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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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非是笔误,否则判决书是不能修改的;
2、建议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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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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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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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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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修正,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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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当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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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在离婚诉讼时提出了房子的归属问题,且记入庭审笔录则可以要求法院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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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不能修正了,既然当时女方已经放弃了房子,那么房子就应该是你的,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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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会修正判决书的,建议你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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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笔误,不然判决书是不能修改的。
既然当时女方已经放弃了房子,那么房子就应该是你的,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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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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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