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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公司。2012年7月31日与一个自称天津市中一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 其将合同盖章后通过网络发扫描件给我 我用传真回传的 但是并与8月1日按货物磅单无缝扩管610*15 2.641吨 单价5800 打款 于8月4日在青岛平度接货查验货物厚度仅为11,理算重量在1.6吨左右,无法用于正常生产,要求其换货。在此,与供方公司天津中一人员王**联系 ,已无人回复,中间还有不接 无法接通 假意空号等行为 ,至今没有给于回复。我想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望律师们给于帮助,谢谢

经济相关
2012-08-05 09:13: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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