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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喀什,我的电动车是以前的没有拍照和保险,对方的电动车是新的有拍照和保险;我在路上骑得比较慢,对方的车就从我后面撞过来了,把我撞到在地,电动车后面的灯那一块被他撞坏了;经过交警,双方到了交警大队;他的车有保险,保险公司给我修理我的电动车;但是我不怎么懂交通法,对方说要需要我给他赔偿;我没牌照,没有保险就上路了;他的车也坏了,还有他的衣服裤子,他的意思就是我要赔偿他35%的修车费和衣裤费用;还是这是连带责任,违反了道路交通法;我问我违反了哪些法律应该给交罚款,为什么要赔偿他的损失,又不是我撞他;而且赔偿费用法律也没有规定,非机动车追尾事件处理法律也是没有规定;这件事应该怎么按照相关法律处理,要恰当;法律处理;

涉外法律
2012-08-04 20:22: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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