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9年前搞婚外情,并与第三者诞下一男孩,现小孩已7,8岁。女方(原配)在这段时间一直都有与男方协商离婚问题,但男方一直坚持不与原配离婚。男方在这10年里一直居住在第三者家里,并无与原配和小孩(现已28岁)居住和支付生活费。 大概在两年前,在双方同意之下两人办理了一份“夫妻房产析产协议书\",上面表明房产与男方无关。不过没到公证处。 现在男方时常回来跟女方提出他有一半的拥有权,但女方觉得男方在这么多年都没有尽到一个丈夫责任,并且房产证上已经是女方的名字,不应该是一人一半。 现在女方想单方面提出离婚,并希望拥有房屋的全部使用权。 请问这样的情况,男士是否还拥有一半的使用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