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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吵架,我方只踹了对方一脚,并没有造成实质上的伤害(两个女孩子),2天后派出所找到我方将我方治安拘留5天。请问这种拘留合不合治安处罚条例的要求? 拘留后对方要求赔偿4000元医药费,(实质没有造成伤害,最多皮肤红肿),并称如果不给就到法院起诉。请问法院会不会受理此案,如果受理那此案的结果会是怎样?

民事相关
2012-08-03 20:43: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