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是2010年8月认识的,过年的时候分手没在一起了,我又另外耍了一个,2011年9月生了一个小孩,后来又和她在一起了。小孩应该是我的。我们感情一直不好,全看在小孩的份上。间断同居,未办理结婚证,小孩满月的时候庆祝了满月酒的。交往感情不好都是她的问题,都是她的错,她家人可以为我做证,现在她家人都和她表面上断了关系。现在小孩由我带到的。请问以后她可以找我那些麻烦,我该注意什么?(包括财产、小孩、我和她的关系等)我们现在只是口头分手很久了,小孩归我,没签协议,我一直叫她签,她不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