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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北京市海淀区租有一片地方盖起房子,租给外地打工人员,每间房在十五平米,230~300元每月左右,去年一个2岁的小孩在院内玩耍时出现危险,疑似摔倒,后抢救无效死亡。当时看到孩子的时候孩子已经倒在地上,并无目击人看到是小孩自己摔倒的还是车撞的,后经邻居发现遂送到急救中心,脑子都摔崩了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医生说以一个2岁孩子的撞击力是无法伤成那种程度,肯定是外力,怀疑是车。故家长认为可能是车祸所致,报警调查,我们作为房东也热心的跑前跑后帮助,但经过一年的调查,并未查到伤害责任所属,于是现在家长转向房东,认为房东对院内管理不善,没有摄像头之类的要求我们房东赔偿有赔偿金的20%—30%,但我并不认为我们有责任,孩子在平坦的地上倒地,与出租院内设施无关,实属不公,遂现发起问题,请问我们应该负有责任么?以及什么样的出租院应配有看大门和摄像头环节?希望您帮忙给出一些意见和从法律出发的看法观点,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8-03 15:38:3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们无需承担责任,法律没有规定出租的房屋必须安装摄像头。建议你可请法律专业人士帮你处理此事。
  • 你们房东没有任何责任,对方主张房东赔偿没有任何依据和理由
  • 您好!从您描述来看,您作为房东不用承担幼童意外死亡的赔偿责任。
  • 应该不用承担责任,于法无据。
  • 不用承担责任
  • 你这种情况不属于公共场合,也不是经营性质的场所,所以无需配有看大门和摄像头环节,这件事情即使最终无法找到真正的责任人,作为房东来说,你们并没有什么过错,所以无需承担责任
  • 不用承担。
  • 如果你们提供的租房地面存在瑕疵,而孩子死亡也是基于地面不平等原因摔倒死亡,您要承担过错责任。否则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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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