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常年在外面都有不同的女人,还多次跟婆婆提出过离婚。今年,公公不工作,没给家里什么钱,外面还和别的女人间歇性住一起不回家,婆婆坚持要离婚,写下协议:1、现居住商品房(公公名下,婚姻期间购买)归我老公所有。2、老家自建的小楼(归爷爷所有,爷爷以前为公公结婚准备的新房)以后拆迁的新房归我老公所有。3、一间商铺(公公名下,婚姻期间购买)归婆婆所有。
提问:1、第二条的财产是未来财产,有这种说法吗?2、协议拟定后,属于我老公的财产是否是夫妻共有的?3、第二条若无效,爷爷死了,未立下遗嘱,这套房子的所有权是否归公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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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必须是你公公婆婆共同签署的才有效,还有第二条所列财产不是你公公婆婆财产,他们离婚时无权处分,协议如果列明给你老公,那么就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不是你们夫妻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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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婆婆只能处分她自己的财产,无权处分你公公那份财产,爷爷的财产需要爷爷来立遗嘱,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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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内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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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条无效,2、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按法定继承处理,有几个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几个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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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