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妻带人打伤我父母强行带走了判归我抚养的孩子(11岁,其六岁时离婚),我父母鉴定为轻伤;历经8个月潜逃现四个嫌疑人都归案了;潜逃期间孩子被迫读经,限制人身自由,未上学。问题:1.公安机关是否应该提交检察院批捕了?2.我前妻是否还有权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我能否申请法院中止其探视权?3.嫌疑人能取保候审吗?如果能会有什么后果?4.我可以怎么做?谢谢
-
根据刑法规定,轻伤的,犯罪嫌疑人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处罚,如果被判刑,自然不能探视了。取保候审取决于公安机关的判断,但是即使取保候审也可继续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也可判处刑罚。你可以督促公安机关,并主张相应赔偿。“抚养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因刑事责任而消除
-
当面咨询。
-
可以申请终止探视权。轻伤是可以取保。如公安未依法按刑事诉讼程序侦查,移送审查起诉,你可以提起自诉
-
首先,如果确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应当提请逮捕。
其次,可以依法申请终止你前妻的探视权。
再次,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不可离开公安机关管辖的县。
最后,你父母作为受害人,在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起形式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由双方对民事损失协商赔偿。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