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组建了私人的建筑工程队,我在房主的委托下,承包了一栋住房的建设任务,在合同上有如果施工期间有员工受伤房主不负责任的条款,现在在施工时有员工受重伤住院,请问,房主不负责任的条款合法吗,有效吗?期间,我有帮员工买人身保险,那么,房主,包工头,保险公司,伤员分别怎样承担医疗等一系列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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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没有资质的非建筑公司,房主发包给你是有过错的,他应当承担责任的,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承担责任,伤都如果自己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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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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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员一般不承担,包工头和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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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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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你们之间的具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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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条款应是无效的,包工头,房主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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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房东按过错责任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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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房东按过错程度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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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