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个公司工作也有3年了,但今天上级突然跟我说,要把我调往另个地方,(我本来是在新市上班的,现在要把我调往花都)我觉得很不合理。公司前段时间就在大量裁员,但那些都是有赔钱的。我在想现在是不是变相的在炒我,请问我要怎样维护我的权益。我可以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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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具体工作地点,公司违反了该约定的话你可以不去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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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单位未与你协商同意不能随意变更;你有权拒绝,并要求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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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何以随便调动工作地点的,您可以明确拒绝。如果公司强行调动的,申请劳动仲裁,选择要求: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留在原工作地点;
2、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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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具体工作地点,公司违反了该约定的话你可以不去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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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拒绝单方变更岗位 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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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