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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 原告:姓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4年12月07日 民族:汉,职业:私企,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我与被告2008年11月14日通过网络认识。我2008年6月在徐州一所大学毕业。认识后没多久,由于我妈发生了一些事情,我老家在河南农村,当时急需要处理。我和被告于2009年1月9日上午在我老家领的结婚证,领证后,被告下午去帮我家处理的事情。我与被告至今,没有举办任何结婚仪式。也未收到被告的任何订情物件。 被告比我大10岁(我今年29),被告离过2次婚,与第一任妻子,有一男孩,现十三岁,第二任妻子,婚姻持续半年左右,无孩。 孩子出生后,基本上奶粉费,孩子的衣服等日常生活用品,以及生病看病,基本上都是花的我的工资。因此,一直下来,也没存下任何钱。我现在生病,都是自己拿钱去看。女儿上幼儿园,交费用,被告曾提出,与我分摊费用。被告于2010年10月去外地工作,孩子是我在家带。现在孩子马上三岁。被告的工资多少,我一直不知道。工资卡,我从来没见过。我与被告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合。再加上被告对我和孩子的态度,对家庭及我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另我们夫妻在婚后,在2009年8月份,购置一套阁楼房,当时购置房价是15万元(估计现在22万左右)。购房时双方老人,均未出一分钱。现在仍在还款中,还欠银行7万多。 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被告抚养女儿,我每月付抚养费给被告。另分割夫妻房屋共同财产一半归我所有。 另:我工资全额:1930元/月,私企。如果请假,扣除当天工资。 被告:工资:7600元/月。国企。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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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2 08:32: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