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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井下工作,月工资8000元左右。工作时因上方掉下大石头受伤,右手桡骨骨折并打了钢板,身上及头部多处擦伤,左腿缝合4针。想请问下该怎样赔偿!?

劳动纠纷
2012-08-01 21:19: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建议走人身伤害赔偿,工伤程序过于繁琐,且山东省新修改的工伤9级标准降低了,所以建议走人身伤害赔偿,直接诉至法院解决!
  • 系工伤,应该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 如果认定为工伤、治疗终结并且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之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4000元; 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月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以市级以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953为基数)共计27*2953元=79731元; 如果继续满在原单位工作,因伤残造成工资降低的,由单位发给工资降低部分的90%的在职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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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