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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安徽人,今年2月份过完年返京路上自驾车,在山东清远高速上与大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上一人受伤,车辆破损,交警调解为我们负主要责任。大车负次要责任,且车上人员受伤归大车所负。因时间问题不想在那里担误,就把要修的车以4.8万元卖给了大修厂,双方写了份协议大意是坏车归他,然后车辆保险定损后,保险公司的钱打入我们的帐号后,以多退少补形式付清,多了我们就给他,少了他就补给我们,我们就写了份委托书让他与保险公司交涉。他给了我们8千元定金。可是这么长的时间都过去了,他却不管了,因为保险公司的定损才2万8,也就是他算计着他没赚吧,他不签字,所以我们车子也在山东他那里,钱他也没给,我们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

交通事故
2012-08-01 16: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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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