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暑假工,进的是一般的小厂 (深圳的**包装厂).我进厂时跟老板说了我是暑假工,做40天,木有签合同.老板答应了,他说给我们计件,做了几天才发现这个厂产品的单价很低,经常做12个小时以上。有时候能赚个60 -75,有时候做其他工作项目一天才10多元,而且一个月要做30,木有假期和加班费。这样做下去,一个月估计1400 -1500,我想问一下,我离开时可以拿底薪吗?如果他以计件为理由,不给1800,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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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又没答应你底薪,你凭什么问人家要底薪。但是,一个月要还是要与你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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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800是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你是可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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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是劳动关系,你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保护的,你是勤工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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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双方约定处理,暑期工一般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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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