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入住的精装修房屋,开发商合同中装修质保两年。自从入住之后小问题不断,地板不平,墙面发霉,墙面涂料开裂等等,开发商一直都给予维修。但是最近发生了严重的问题,厨房的瓷砖脱落险些被砸伤,所以有这样的担心:1.才一年就出现这样的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很难让人放心其他部件的质量;2.两年质保期过了之后,很有可能问题爆发,到时开发商承担维修损失吗?我现在希望诉求一些补偿作为以后可能发生问题时的补偿可以吗?或者说对于目前潜在的风险怎么处理?法律条文上有没有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