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房主来我家催促说交一部分钱 于是交了六千元(全额共一万六千元)并签了份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都有签字(房主老婆签字) 还写到 暂收房费陆仟元整)和定金条(定金条中写房主安装卷帘门一个,现在还没未安装){房主走后协议书也没留下 之后还去追的找到后要了一份并写了定金条 }定金条内容:暂收庞跃国租大集门市一间,全租金壹万陆仟元,暂收定金陆仟元整,安装卷帘一个 房主老公签字 2012.7.19 另口头说明 正是协议等下次交一万元时重写 问上面的协议书属于正式房屋签订合同吗?房子如果不租,定金可以退还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