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购房买卖(1对1单独合同),房产公证在对方名下。现在对方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准备过户给另外合伙人。是否有权阻止过户?法院是否会支持认定这种过户行为为事实交易?判定对方按合同结账?(没产生金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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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向法院起诉,要求保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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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尽早提起诉讼,申请保全,请人民法院组织过户,申请买卖合同无效,组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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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建议你尽早向法院起诉,合伙财产的处置需要经过你们合伙人同意才行。。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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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