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出生于1974年,我在1991年和我现在的前夫同居,当时他家里也没办婚礼,我儿子是92年出生的,这算合法夫妻吗?

其它
2012-08-01 14:47: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王你好谢谢你帮我解答,那我和我现在的丈夫同居时年龄不够法律规定年龄,但是我们在一起生活以有20来年了,而且户口现在都在一起呢,这样是不是就算是事实婚姻呢?
  • 您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一)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二)双方自愿;(三)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你们若完全符合上述条件则属于事实婚姻。若不符合上述任一项条件,就属于同居关系。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