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店十二人,在工作,现在公司把这边的店关了,而且事先也没有通知过员工。想把我们辞退了。又不想给我们任何补偿。
没有就近安置工作,就通知我们去成都市区其它门店工作,而对于温江到成都所产生的费用也不予以补助。它这样做就是“变相逼迫”我们离职。我们都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不知道怎么办?应该怎样去维护我们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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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变相辞退你们,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具体根据你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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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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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想接受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愿意走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于你的工作年限乘以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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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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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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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