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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店十二人,在工作,现在公司把这边的店关了,而且事先也没有通知过员工。想把我们辞退了。又不想给我们任何补偿。 没有就近安置工作,就通知我们去成都市区其它门店工作,而对于温江到成都所产生的费用也不予以补助。它这样做就是“变相逼迫”我们离职。我们都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不知道怎么办?应该怎样去维护我们职工的权益???

其它综合
2012-08-02 18: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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