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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34岁,因为性格不和,所以感情不和,在一起也没有性生活,所以想离婚,有个7岁的儿子,有一套住房,婚前买的。但是婚后还贷的,并且已经加了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该怎么去离这个婚?

民事相关
2012-08-01 12:17:06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就女子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
    2、协议不成的,只有起诉离婚了。房产加上名后,属共同财产,加上其他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3、孩子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教育条件。
  • 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判决即可。孩子随一方。财产均分。
  • 你好,房产是属于婚前的,共同还贷的部分一人一半。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在线咨询
  • 你好,房产是属于婚前的,共同还贷的部分一人一半。
  •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房子是共同财产。
  • 你起诉离婚,房子是共同财产。
  • 直接法院起诉离婚。
  • 属于共同房产,可以起诉离婚。
  • 属于共同房产,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离婚
  • 房子是共有财产,因为有名字。另一个问题是孩子的扶养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
  • 去法院起诉离婚,房子上有夫妻名字就平分,一方抚养儿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有需要请与我联系。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有以下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双方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解决。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你好,两种方法,一是协议,二是诉讼。如果你们无法协商,到当地法院起诉。你们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均分。
  • 属于共同财产,详情可来电咨询。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婚后还贷部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建议约见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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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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