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生上课发信息时,被老师发现并没收手机,然后女生一直在哭,下课后女生哀求老师把手机还给她,老师不给她,并狠狠地说,要想要手机就叫你的家长来,要不然,不会把手机还给你的,这个手机是这个女生暑假打工挣的200元钱买的。 女生伤心的哭着,在上第二节课时女生请假上厕所,同时班级里的另一个女同学也陪她一起去了厕所,被没收手机的女生坐在窗台上,对陪着她一起上厕所的女孩说,说自己不想活了,老师不喜欢她,自己学习又不好,说老师经常瞪她,活着没意思,这个时候,别的班的老师也来上厕所,看见这一情景,并没有及时制止坐在窗台上的那个女生的危险行为,却把那个陪着上厕所的女生叫过来了解,这时候那个被没收手机的女生就掉下去啦。。恳请律师老师们帮我们划分一责任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