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区租了一间隔板房,租期是半年,从2012年7月19到8月19是最后一个月,我们在7月19日交了下月(8月)的房租500块,但是由于天气太热我们住了一个礼拜左右就搬走了,提前一天打电话通知的房东,第三天我们找房东退押金,房东说合同上写的:物业管理费和卫生管理费每人每月各20元,半年时间6个月是240元(只收一个人的,可能是让给的吧)。加上房间打扫费100(他自己说的,合同上没有这项,但都是我们自己打扫),总共是340,这样8月的房租一分没退,而400元的押金还倒扣了340元,一共就退了60元。我想问下:我到底该要求房东退多少钱?谢谢!很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