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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上门女婿,2008年我去工地半年,妻子不知为何到处借钱.骗钱.借高利,并且把家里的金首饰全部挥霍一空,被人迫债造成夫妻不和还得了忧郁症。[所有的钱是她父母还了]是从工地回家她一直提出离婚,为了孩子我承受了一切。去年我们分居了,本想让大家都冷静一下,且不料她更加方施。经过考虑我准备提出离婚,然而我在她QQ里发现她和一个网友以老公老婆相称,[网友内容中有住在一起的内容,有她在橱房的照片]目前发现她以怀孕,请问我是否可以告她重婚罪?提出精神赔偿?对那个男的我可以提出那些要求或告他什么?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8-01 08:38: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外他们没有以夫妻关系自居就很难主张对方重婚,你也无法主张精神赔偿。对男的那一方你没有办法起诉对方。关于婚姻关系的其他内容我在给你补充以下内容,如果实在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你搜集对方的过错再离婚的时候可以多分财产。
    孩子的抚养费你是要承担的,没有精神损失费,共同生活的共同财产要平分。关于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识在给你提供以下内容,供你参考。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 可以起诉离婚。
  • 保留好证据,涉嫌重婚。你可以起诉离婚,要求配合。
  • 不知小孩是谁的,重婚应该没构成的,你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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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