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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山东的,现38岁,我老婆是辽宁丹东的,现32岁,都在北京打工,都是农村户口.我们07年育一女孩,08年办的结婚手续,10年上的孩子户口,现在我们准备办二胎手续,可镇计生委说需补交第一胎未婚先孕的罚款6000后才给办理,这是法律规定的吗,必须交的吗?合理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7-31 1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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