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姐苦苦经营两年的**电动车的代理权被公司合伙他人背地里搞鬼把她的的代理权搞掉了,之前公司也没有任何通知告诉她要和她终止合同,突然就公司和另外一个人达成协议,后面等另外一个人开张了我姐才明白公司把她撂在一边了,气不过,就去那人店面里理论,一共去了几次,最后一次是我姐一个人去闹的时候,突然被房东说妨碍发的房子,不准我姐在那闹,然后我姐就说这个事情和你没有关系的,你别参合,后面房东就动手打了我姐姐,然后派出所就立案了,但说要我们自己出钱先去医院把病搞好,但都过了快一个星期了派出所也没有人去给我姐姐做笔录,并且伤人者也没有任何表示,,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合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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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鉴定为轻伤,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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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先治病,然后再要求公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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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