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今年4月结婚,到现在3个月,婚后一直没有性生活,姐夫还因为姐姐家务做得不好打过姐姐几次,后来姐夫以姐姐家务活不好为理由提出离婚。姐姐现在精神高度紧张,父母也不忍心,家人便一致同意离婚,但要求男方返还结婚时父母拿出的六万块钱。这六万块钱是分两次打到姐姐卡里的,第一次三万用来买家具一万六,剩的钱在姐夫手中,第二次三万是买车时刷的姐姐的卡,现在姐夫只承认花了父母四万六,那一万四不承认,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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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注重证据,若你无法证实该款项掌控在你姐夫手中且不是用于你姐姐、姐夫二人的家庭生活而由你姐夫个人使用的话,该款项无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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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证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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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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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供证据来说明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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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要求对方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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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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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