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见过一个网友,他虚构了他的真实身份,声称跟我谈男女朋友,取得我的信任,从我身上骗走了IPHONE 4S一台,黄金戒指1枚,现金1千元,后多次称有急事,钱包丢了,卡还没补回来,需要我汇钱给他,说第二天就会还我,但是我没有再汇过,自没有再汇钱之后,此人便不再来见我了,我再在断定他是个骗子,到公安局报案了,但是公安局不予立案,说除非3个人同时报案被骗了钱财,我现在已经找到另外一个女孩也被骗了2千元,警察也跟那个女孩通过电话,但是我没有能力再找到第三个,难道中国的法制就是这样的吗?明知某人在行骗,不对行骗人进行侦察,却还要报案的受害者再去找到同样的受害者,请问律师这是否可以立案?如果所属公安局不予立案,我又还有什么途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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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三个受害人 ,是没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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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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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