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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我老公结婚已经一年多了,这期间我们从来没有过一次性生活,在结婚后六个月我就向他母亲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一个月过去了,没有动静我就提出离婚,他母亲说再给他一个月机会,然后又是三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任何动静,我这次坚决提出离婚,这个时候他才去医院看,但也没什么样答案,我不想再这样拖下去了,我跟他说合平离婚,他竟然要求我赔偿他十几万元的损失费!请问律师,我有没有这个必要赔偿他损失费。同时,如果和平离婚不成,我通过法院的话,我可不可以要求他赔偿我的名誉损失费呢!

民事相关
2012-07-29 22:23:5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描述的此类情况,法律上没有规定需要赔偿损失费,对方如果不愿意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同时,离婚案件中,一般也不存在名誉损失的说法。共同财产一般均分,也就是一人一半。
  • 他要求的十几万元的损失费指的是什么?没有名誉损失费可要求赔偿。
  • 你可以先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婚后财产共同分割,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现在这样的案件很多,男方要么是生理疾病要么就是同性恋,建议你直接向法院起诉。
  • 现在这样的案件很多,男方要么是生理疾病要么就是同性恋,建议你直接向法院起诉。
  • 你可以先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婚后财产共同分割,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离婚。
  • 1、不存在赔偿问题
    2、若协商不成,你可通过诉讼离婚
    3、共同财产参与离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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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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