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案件是这样的
2012/7/28 中午吃了午饭,3人说好了(三人合伙一起砍树),李某,张某,陈某三个人一起去山里砍树,砍树做木材来卖,张某在砍大树的时候,李某在旁边看,陈某在旁边帮忙做其他的事,大树很快就砍下来了,然而意想不到的事就发生了,结果大树砸在李某身上,当场李某就晕倒了,张某,陈某二人马上就拨打了120救护中心电话,现场离医院好远,一个小时后救护车才到了现场,来回就二个小时左右了,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到最后还是没有救过来!现在医院结果出来了,已死亡~~~
张某应该付怎么样的责任,而张某又应该付怎么样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