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过了13年了,没办结婚证,有2个孩子,现在过不下去了,我想离婚,可是不知道该咋办,怎么离,请你们给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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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994年2月1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可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实践中,一般以孩子抚养费的名义,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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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你们属于同居关系,想要分开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法律手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你们有了子女,因此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需要就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仅就共同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子女抚养的判决原则一般是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如果,条件相差不大,2个孩子一般一人带一个,2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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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婚姻关系;就子女财产为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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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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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请求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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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