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婆婆于2012年6月24日因交通事故导致颅内出血住进平谷区中医院,术后已向医院交付9万左右,其中不包含医院让我们买的那种打针药(8400元,此药属自费部分,但是通过邮寄我们收到了收据。),今天医院又让我们交5万元的押金,说一级护理每天有500元,对此我们对费用产生了质疑。请问我们该以什么样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
2012-07-30 10:05: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欺诈消费者怎么投诉
消费者维权 2980
医生是否需要告知病人不同的治疗方案自己选择
民法典 32014
医生是否需要告知病人不同的治疗方案自己选择
商业承兑汇票申请条件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申请条件是什么
五险一金怎么算
五险一金缴纳
五险一金怎么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