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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一家企业于2005年签订了一项租地协议,租期20年,但于2011年该公司以此土地被征用为由拒绝支付租金,我们向政府申请处理,政府答复是;该土地已征收,政府征地是有强制性的可以不要村民签字。并且该土地只批30亩,实际占地达50亩。还有审批单上注明的土地种类是林地,实际上有将近10亩是旱地。请问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其它综合
2012-07-29 15:55: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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