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某工厂废弃物污染耕地,现农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该农户有土地承包证,土地承包证上未标明承包地四至位置,但村委会及乡有关部门出证明,证明被污染地块即为该农户承包地,且被污染地块前几年一直由该农户耕种。现工厂方经了解,有些人说被污染耕地不是该农户的承包地,其承包地在他处。工厂方无法举证。请问工厂可否要求法院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 2.如工厂方对法院提出取证要求,但法院仍采信村委会给该农户提供的证明,拒绝工厂方的取证要求或要求工厂方自行取证,否则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法院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民事相关
2012-07-28 11:15: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