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自己做建筑和纺织生意,我是负责纺织生意的销售主管,有10%股份。老板估计从08年开始跟融资公司借钱,一直到2010年的时候融资公司找上门才知道老板欠了那么多钱,后来担保公司要求去工商做了股权质押。还把我和老板带去对方公司签字,重新写了张借款合同,我做担保500万,约定还款时间为2011年12月,如果违约要赔25%的违约金,请问我现在的担保责任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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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间,你的担保期间已过,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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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是连带责任,那么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没有特别约定保证期间的,已过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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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的话,你的担保期限已经到期,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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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具体的合同的,如是连带担保,需要承担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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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们起草担保都是到期的2年,所以要看看具体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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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分析,看担保时效是否已经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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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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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