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能咨询你一下吗。我用了25万买了一套二手房,打算用来结婚。女方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那以后如果她提出离婚。那是不是房产算共同财产。买房她没有出钱。钱全是我出的。买房我出了10万,其它全是借的。如果她结婚了又离婚,那她有没有义务偿还我买房借的钱呢。借钱我打了借条,可是上边只写有我的名字。在法律上她有没有义务偿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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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有权拒绝对方加名字的要求,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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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证上写了她的名字那么她有所有权,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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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写你算作赠与,她有产权的,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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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商解决,或当面咨询律师,然后给予合理的建议及注意事项等,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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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产证上有你们的名字,则是夫妻共同财产。都有还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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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她的名字当然她就是共有权人,但是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面临这样的问题,一套房子压得喘不过气来,你也不能想着结婚后就离婚这种坏事吧。如果不写她的名字,你这婚恐怕都结不了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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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对方的名字证明对方是共有权人,你自己权衡吧。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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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你们俩的名字就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欠款是你的名字就由你还。
其实吧,既然都要结婚了,何必想的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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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写了,就是共同财产;她没有义务帮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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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后是共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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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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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