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是湖北汉川人,2010年1月在武汉东西湖区贷款购置一套总价45万左右面积105平米左右的新商品房用于居住,购房合同上只有我的名字,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又于2010年12月和老婆领结婚证(老婆也是汉川人),今年生有一子(在武汉市妇幼出生)。请问:本人现在能否将自己和老婆、孩子的户口全部落户到武汉市东西湖区?该怎么办?如果不行,又该怎样才能将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落户到武汉?

民事相关
2012-07-26 20:5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