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女,工作地点上海某公司,上班时正常造作机器的情况下脸部划伤,目前正在治疗中,请问治疗期间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吗?估计应属于9或10级工伤,与公司级 签有合同,有医疗保险,该如何要求公司赔偿,大概可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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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具体属于几级的应由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后才知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工伤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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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具体属于几级的应由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后才知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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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工作期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应属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被认定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相应的工资待遇,生活护理待遇,因工致残,还可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在外打工者,往往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如何获取和保留劳动关系证据和身体受到伤害的证据,况且,工伤认定程序和求偿程序都很复杂,因此,如果不聘请专业人员提供法律帮助,要么,忍气吞声,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其实,工伤待遇得到实现是有很大保障的,如果需要帮助可进一步来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律师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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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