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2009年7月9号进入公司并签了合同,到2012.7月初,我收到厂里给我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上面说:你的劳动合同将于2012.7.31日到期,现公司决定不与你续签合同。请你于2012.8.2日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我收到通知是2012.7.10日收到的并且当日签字交给管理部,我上班到2012.7.24日,厂里又要和我续签,本人不愿意再续签,请问,我能要求赔偿吗,怎么赔。急,谢谢!
25日我去劳动保障局咨询,调解员说,我这是在合同期内,是厂里员工,厂里有权和我续签合同,如果本人不签合同,不会补偿,是这样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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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愿续签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若所续签的劳动合同条件不如原劳动合同的而不愿续签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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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愿续签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若所续签的劳动合同条件不如原劳动合同的而不愿续签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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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不愿续签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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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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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仲裁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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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人不续签,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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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愿续签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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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你不续签合同
公司仍需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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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