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西一个施工单位工作,2011年10月中旬因为家庭原因,未经工地领导同意直接走了,后来定性为旷工,同时因为个人电脑系统瘫痪,导致2份资料丢失,致使资料无法全部交接转移,为此工地领导以此为由,扣我6--10月份的工资以后年终奖金,打电话向工地领导讨要,他以资料为由含糊其辞,也不说不给,但事实上始终不发,问:1.因为我旷工和资料丢失,我该负什么责任?
2.由于工地领导扣我的工资,我该找单位的什么部门解决?
3.我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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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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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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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资问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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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