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一年就生了一个女儿,女儿出生后三个月后,我就一直住在父母家没有回去~~因为,我们感情一直不合,而且从小孩子出生后一直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照顾!我们现在分居己经有一年多了~在分开的这一年多以为,女儿一直在跟我生活,我老公一分钱都没有给过我~~我现在想跟他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我们己经分居两年呢?法院才会判决我们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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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法协商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证明分居的情况可以通过房屋租赁合同和居委会证明等,但案件不同,具体情况也就不同。详询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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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两年只是认定条件之一,你的情况可以起诉法院请求裁判离婚,主张小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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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起诉法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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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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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怎么办,就是直接起诉离婚!具体不明白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带上相关案件材料到办公室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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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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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