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9岁,去年结的婚,是介绍的,我们没有结婚证,结婚1年多了不经常在一起,没什么感情。不想再彼此耽误下去了。结婚时男方家里一共给了七万六千块钱。现在男方纠缠要赔钱。我这边父母说给的钱都赔嫁妆了,没钱给男方。我想问一下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如有律师的电话我想直接和律师沟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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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可见,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是合法的,而且全部返还都是合理的。同时,您的嫁妆也可作为您家送给男家的彩礼的一部分,您当然可以要求返还。而且有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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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同居关系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可以随时解除的。对于男方给的彩礼钱,由于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要返还对方的,当然,你们现在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在返还彩礼钱时候,法院会酌情减少的。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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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与律师详谈,请律师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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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