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医疗事故是认定情况。我父亲在11年7月份的时候到成都一医院做了一次手术,当时说是结核(骨结核)手术后问医生要不要吃药的,医生说不用吃药的,就这样我们就回家了,但是今年的4-5月开始手术的地方有些不对了,都医院去检查,医生说是去年开刀的地方复发了,我们就马上联系了成都去年为我们开刀的主治医生,他问我们有没有吃药,我们说你根本就没有给我们开药啊,他也没有说什么了,我们在杭州检查这里的医生说,这个病要治愈手术后一定要吃药的不然肯定要复发的,我就想问问这个应该是当时成都的医生疏忽忘记给开药了,这样的情况算是医疗事故吗?我们好回去找成都的医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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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申请鉴定,如果是,可以要求赔偿,,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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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相关医疗事故认定,搜集相关证据,。要求补偿,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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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先去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
2、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3、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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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导致疾病复发的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
需要依法确认医生的过错和损害后果;
委托律师处理,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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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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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