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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 7日早上8点我在下班途中驾驶二轮摩托被一辆拐弯的皮卡车超过并挂倒,造成我受伤住院。 交警七天后通知我父亲处理此事,于是我婶婶自告奋勇说帮忙处理于是向母亲要了我的身份证,去交警部门签署了赔偿协议,对方赔偿2万,我当时并不知道或者交警没告诉我他们走的是何种程序,是否有法律程序可走,十天后赔偿款已经不足医药费,后来才知道交警用简易处理程序了结此事。 请问律师我婶婶是否有权替我办理此事,协议上签署的是我婶子的名字并且是我的委托人,我是否有权要求交警用法律程序重新处理此事,我目前左腿烫伤右脚骨折仍无法下地,医生说至少要2_3个月才能正常上班 此期间误工费并没有得到补偿 ,还有期间并没有让我签署过任何协议,也就是说此事没有我的任何签名 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2-07-24 19: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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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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