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届毕业生,我与公办的小学和所在的教育局签了三方协议,现在我想违约,违约金那一栏写的是按照国家规定,然后工资那一栏也是按照归家规定,然后我就问小学的人事,违约金是多少钱,她告诉我是全年的费用,请问这个是合理的吗? 我看网上说事业单位是不一样的,所以因此违约金也是不一样的吗,可一般不都是一个月的工资吗,我是上海的 ,上海好像有规定不能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的么?我不知道小学是不是有试用期这一说见习期和试用期一样吗?如果她拖着不让我走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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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如下情形,您提前30日书面辞职即可。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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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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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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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法是不合理的。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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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法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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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