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二轮电动车靠右侧行驶,醉酒人驾驶的电动车自行车、从后面左侧撞得我把我拖到道路的左侧,醉酒驾驶人驾驶的电动车摔在了我的前面请问我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吗?醉酒驾驶人应付什么责任?交警勘查现场,说我的电动车违章行驶,超过45公斤需要驾驶证等.交警说醉酒驾驶二轮电动车不属于酒后驾车,我们的车都被交警拖走了,请问我们这次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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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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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