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您好。
想咨询一下我在房屋买卖中遇到的问题,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原先想房产证上写我们老夫妻俩的名字,一次性全额付款。后来考虑到今后可能会有遗产税,所以决定就单写我儿子的名字,并让他申请贷款买房。这样一变更就产生了有些问题。
在之前已经和卖家签订了合同和付款方式,贷款买房付款日期就得延后一个月,卖家不同意,说他们要还贷,会给他们造成损失。卖家建议付款日期仍按合同,全额付清。到贷款进账后他们再返回(我儿子的贷款是直接进入卖家的账号的)。
卖家同意写欠款情况说明。
请教一下,这样做是否妥当。有什么好的办法,他写的欠款情况说明,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谢谢 20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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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银行沟通,直接将贷款打至儿子账户。如此操作有风险,即使有借条,无法保障一定能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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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是合法的欠条那是有效的,最好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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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更改合同,重新签订。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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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这么操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可以协商更改合同,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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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作用,但一旦钱到对方手中,不还。也是麻烦的。建议加一条制约条款,建议委托律 师起草,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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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更改合同,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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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有效的,你们可以要求他们用他们的房子做抵押给你们,这样就保险点。以防钱到对方账上后不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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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建议重新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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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