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一个无红绿灯的乡间水泥路的十字路口由东向西行,轿车由北向南行,,我父亲骑电动车,车头撞在在轿车前轮后面点的位置,车身撞在的驾驶室车门上,后由于坠地后,后脑着地,救护车在交警赶到,量完现场后才来,延误了近两个小时,我父亲经医治无效死亡。此次事故中,轿车方向有减速带,但据目击者称轿车车速很快,在离撞击20米左右的地方才停车,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但经内部打听据说是我父亲负主责,请问各位律师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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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及时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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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交通局里你没人而对方有人那么责任就是你了。如果你也有人他也有人那么就要看谁认识的人职权大,所以有人好办事这个社会就是如此。没人那就什么也都是你的了。不管错的是谁就算你对那么错的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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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交警的职权范围,对于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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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警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具有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权力,如果你们对该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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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