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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在7月3日下午4:30多开电单车搭我从中华路直开到迎宾宾馆附近,就有一辆出租车停在那不够靠边,当时出租车的四个门是关闭状态的,我女朋友就从出租车停的位置里慢慢开过去。我是坐在后面,开到我坐在后面的位置时出租车上有一位乘客(女士)直接打开大门,我电单车也被跟着我摔下来,后来,出租车司机说去瑞康医院,我女朋友就扶我上出租车,当时我们看见车上乘客是有三个人。有一个女的乘客是和司机坐在前面的,开门闯到我的乘客是坐后面的(开门闯到我的女士是坐在后面的,还有一个人是女士的妈妈),出租车司机开车到凤凰酒店对面停车下来,放一个女士和司机做在前面的下来拿行李就走拉。司机就继续往瑞康医院开去,后来,进到医院我女朋友扶我,乘客就挂号买病历,去急诊看,,医生帮我检查。医生就说去拍个片,要求住院,等到7:00多四大队的两个交警才来解决,一个交警写笔录问我们出租车司机停车有泊车位不?我们说没有,就判出租车司机责任70%、乘客15%、我女女朋友15%,在一万块以内是出租车司机出,

交通事故
2012-07-23 16:16: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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