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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青岛市郊区的农民。租赁了村委的闲置土地。此土地前身是外资企业的空置地(在外企来之前是镇倒闭的纺织企业的土地)外资企业倒闭后,院内的厂房及土地重新归村委管理。在此基础上我跟村委签订的租赁土地协议。现在我要闲置土地上开挖鱼塘,村长让村委的公车堵塞了此地的门,致使院内工作的挖掘机出不来。挖掘机是我租赁来工作的,讲好每小时200元,可是村长硬是堵了4天,我实在是没活路了。求救,我犯法了吗?村长这样有没有犯法?不可以建鱼塘吗?

经济相关
2012-07-23 15:35: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